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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場五意外 誰為MIRROR演唱會事故擔責?

大公文匯全媒體 大公文汇 2022-08-17

本文要點

香港不少法例落後於時代,需要全面檢討完善。


MIRROR演唱會四場發生五宗意外,前晚更發生巨型屏幕砸傷舞者的嚴重意外,主辦單位大國文化及MakerVille昨日宣布取消餘下所有場次的演出及網上直播,有關退票安排會盡快公布。


日前MIRROR演唱會兩名被壓傷的舞蹈員倒卧台中,接受救護人員治理。


發生塌巨型屏幕意外前,已有逾萬「鏡粉」聯署促主辦方注意舞台安全,唯意外仍然繼續發生,有「鏡粉」怒斥草菅人命。



MakerVille的母公司電訊盈科旗下ViuTV,受惠MIRROR效應,2021年廣告收入達6.15億元,業界及演唱會觀眾均指責主辦單位的母公司財力雄厚,卻忽視舞台安全。



大公報記者 周揚、周亮恒、李斯達、楊州、古倬勳、施文達


「飢餓營銷」導致黃牛票氾濫


MIRROR去年宣布紅館開騷後一度掀起「鏡粉」搶票潮,其中成員逾35萬人的社交平台群組「我老婆嫁左比MIRROR導致婚姻破裂關注組」一度成為苦主投訴區,群組管理員曾發文稱怒斥主辦單位的售票安排,狠批「食相難睇」,製造供不應求假象,以「飢餓營銷」刺激消費者購買慾望手法。「飢餓營銷」導致黃牛票氾濫。


主辦單位以「飢餓營銷」刺激消費者購買意欲,有「鏡粉」為能夠入場看演唱會,不惜高價購買「黃牛票」。


MIRROR共12場演唱會的實名制票價分別是1280元、880元及480元,5月31日正式公開發售,其中七成門票屬內部認購,部分更淪為「黃牛票」,《大公報》本月中曾報道大批買家求購MIRROR演唱會門票,有一對夫婦願意以4000元買兩張原價1280元的連位門票,記者曾以買家身份聯絡其中一名賣家,原價480元的門票,對方索價6000元,相差11倍多。


逾萬「鏡粉」事前聯署促關注安全



MIRROR演唱會發生塌巨型屏幕意外前,已有逾萬「鏡粉」網上聯署促主辦方注意舞台安全,唯意外仍然繼續發生。


演唱會連日生意外

MIRROR在升高的長橋舞台表演時,橋搖搖欲墜,相當危險。


成員AK在跳唱時,升高的舞台突然搖擺,AK站不穩險跌倒。


成員Frankie在獨白環節時,「䟕錯腳」跌落高台下。


因發生嚴重意外,12場MIRROR演唱會僅能舉辦4場,MIRROR經理人黃慧君(花姐)承諾會處理第4場的門票,未計算或須支付兩名受傷舞蹈員的賠償金等,外界估計主辦單位大國文化至少要賠償一億元。MIRROR經紀人公司「MakerVille」為電訊盈科旗下的演藝娛樂公司,電盈主席李澤楷高度關注事件,向傷者及傷者家屬致以深切的慰問,希望傷者早日康復,又指公司會承擔傷者的醫療費用及盡力提供協助,並會嚴肅跟進事故。


紅館設有1.05萬個固定座位,另加設2000個額外座位,即全場可容納1.25萬名觀眾。以MIRROR演唱會480元及880元門票各佔四成、1280元門票佔兩成作估算,以每場演唱會全場滿座推算,可進賬約1000萬元,12場門票合共收益已逾一億元。換言之,取消未來8場演唱會及連同已發生事故的第4場,主辦單位起碼須賠償9場演唱會門票金額,估計金額接近一億元。


MIRROR演唱會意外的傷者被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搶救。


中文大學市場學系副教授戴先熾說,從市場推廣來看,相信主辦單位的前期宣傳開支佔比好大,或與其公司着重於市場推廣有關,他形容「過度市場化,錢都用在看見的地方,忽略看不見的地方」,而演唱會尤其需重視安全,不論是環境設備或是人群聚集的安全,這方面的開支不應節省。他續指消費者選購「黃牛票」若因事故遭取消活動及退款,不獲任何法律保障而蒙受差額損失。網上有指有消費者用近一萬元購入「黃牛票」,聯絡賣家想退一半差額被封電話。


MakerVille行政總裁魯庭暉(中)昨日凌晨到醫院探望兩傷者,並鞠躬致歉承諾徹查事件。


曾在ViuTV做節目主持等工作的王貽興昨日以千字文痛斥ViuTV,「錢唔係咁賺,騷都唔應該咁做。唔識做就唔該搵返真正專業嘅人去做。」外界亦盛傳MIRROR包辦全港七成廣告代言,其成員在社交平台發文要價20萬元起,廣告、宣傳活動等亦已升至起碼50萬元。


人為疏忽|專家質疑吊屏幕人員是否專業


從事演藝節目製作20多年的Event production負責人馮先生,看過多條MIRROR演唱會的意外片段後,相信今次嚴重意外涉及人為疏忽。「根本唔可能發生嘅意外,除非係紅館老化,否則兩條鋼索吊架車都無問題,最大責任歸邊個唔難查,邊間公司負責懸掛屏幕上去就係負最大責任。」


曾做過演唱會舞台製作的馮先生,相信意外中墜落長闊4米、厚0.2米的巨型屏幕屬於投影儀屏幕,並非LED wall:「如果係LED wall死硬,LED wall下墜足以令舞台地板下陷。」馮先生續指從視頻所見,該大屏幕靠左右兩條鋼索懸掛,他質疑負責懸吊屏幕的工程人員是否專業,用的鋼纜碼、鐵鎖等是否金屬專業部件:「我睇視頻,好似個鈎鬆咗甩落嚟,鋼索間的鋼纜碼是否固定好,演唱會音響好勁,日日震,吊住屏幕的鋼索、鋼纜碼每日應要由專業人士去檢查。」


盧覺強:應加設安全鐵鏈


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學系榮休工程師盧覺強亦指出,兩條鋼索吊住屏幕的安全機制不足,中間應加設安全鐵鏈,若其中一條鋼索斷裂時立即支撐住大屏幕,以免只餘另一條鋼索單邊不能受力,造成今次意外。


有稱是MIRROR演唱會工作人員網上爆料,稱開騷前兩三日疑因趕工聘請大量散工,屏幕裝置只花數小時。


責任誰屬|多間製作公司劃清界線


MIRROR演唱會主辦單位是大國文化及MakerVille,演唱會總承辦商為藝能工程有限公司,分判商為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菱藝廣告製作及In Technical Productions(ITP)。


意外發生後菱藝廣告製作瞬即發聲明澄清只負責Band Pool角位搭建及道具製作等,無參與導致意外相關工程的製作及運作,而In Technical ProductionsHoldings Limited昨晚發聲明,澄清公司在演唱會承辦的只包括提供合適及合規格的視訊器材,並安裝到主承辦商提供及指定的結構工程上,沒有參與任何有關放置巨型懸空屏幕的結構和懸掛網索的製作,以及機械工程的運作。


至於協興隆舞台工程的聲明指,透過總承辦商藝能工程負責演唱會連工包料製造及安裝演唱會舞台的5組角位升降台、部分修口舞台板及12個吊人裝置,至於其他機械舞台部分,均透過總承辦商藝能工程有限公司指定的供應商製造及供應,包括事故之天空屏幕升降威吔機及鋼纜。


1986年成立的協興隆,前身名為「協興隆鐵器有限公司」,2016年7月,中建富通收購協興隆的控股權益,集團間接佔股73%,2017年易名「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以英屬處女島BVI註冊的Power Circle Holdings Ltd為單一股東。


昨日中建富通發聲明撇清協興隆關係,強調只是協興隆的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是投資者不涉及日常營運。



草蜢演唱會綵排曾塌台


公開資料顯示,協興隆前身協興隆鐵器由2003年至改名前一年的2016年,共捲入7宗訴訟案件,包括兩宗損毀賠償、兩宗損傷索償等。改名後的協興隆舞台工程,剛於上月底涉及一宗僱員補償案件。


總承判商藝能工程1985年成立,在演唱會行業30年,曾負責聲夢維港、張敬軒及RUBBERBAND等演出項目,並曾發生舞台事故,在2017年6月草蜢演唱會綵排時,藝能工程負責搭建的舞台中央,一個油壓工作台發生倒塌事故,致台上6人受輕傷。當時負責搭建舞台的藝能工程向傳媒解釋是由於升降台與製作部溝通出現誤會。


重傷舞者頸椎爆裂

接受8小時手術

李家超:特別安排家屬抵港後探傷者


行政長官李家超對事件高度關注,向傷者致以深切慰問,並已責成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勞工及福利局等徹查事件。政府初步調查,連接屏幕的一條鋼索斷裂導致事故,強調會依法追究。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勞工處及機電工程署成立工作小組全面調查,料數周後有報告,亦會把鋼索交與專家檢驗。


文旅局局長楊潤雄、勞福局局長孫玉菡、康文署署長劉明光昨日到事發現場了解情況,並表示已責成由康文署助理署長統籌的工作小組調查事件。(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 何燊亮 攝)


李家超昨日表示,已向相關部門作出三項要求,包括迅速調查事故、全面廣泛處理事件及由高層介入事件確保得到重視。演唱會或類似表演活動深受歡迎及支持,確保活動安全非常重要,包括觀眾、表演者及工作人員,希望部門盡快全面調查,確保事故不再發生。

楊潤雄:會追究到底誰人需負責


事故中傷勢嚴重的李啟言,父母由加拿大返港探望兒子需檢疫。李家超說,醫衞局已聯絡傷者家人提供協助,會安排家人抵港後到醫院探望傷者,並全面配合傷者家屬需要。醫衞局表示,衞生署可在特定情況批准接受檢疫者暫時離開檢疫地點,探望危重親屬。傷者家屬已順利預約指定檢疫酒店房間,會安排家屬在抵港完成必須的入境檢疫程序後,盡快到醫院探望傷者。


李啟言(中)傷勢嚴重,其父母由加拿大返港探望。醫衞局表示已聯絡傷者家屬,全面配合家屬需要。


文旅局局長楊潤雄、勞福局局長孫玉菡、康文署署長劉明光昨日到事發現場了解情況。初步調查顯示,連接大屏幕的兩條鋼索中有一條斷裂致意外發生。楊潤雄表示,局方非常關注事件,已責成由康文署助理署長統籌的工作小組調查事件,成員包括勞工處、機電署及相關專家等,會把鋼索交與專家檢驗,了解是材質還是其他因素導致事故。他指出,通常在較大的舞台表演上,由負責租場的人負責整個場地安全的設施,會聘用專業合資格的工程師去認證,確保設施安全可用,康文署會確認其取得文件證明才容許節目繼續進行,「在法例下,我們會嚴格執行,誰人需要負責,我們一定會追究到底。」


文旅局:早前收同一演唱會投訴


孫玉菡表示,事發後局方已開始進行搜證工作,會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徹查事件,若調查發現有人需要負責,會嚴厲執法,他亦留意到有不少觀眾和市民看過事故片段後,情緒難以紓解,呼籲受影響的市民向親友傾訴,有需要亦可撥打社會福利署熱線轉介。劉明光表示,演唱會現時已暫停,主辦方若重開需提交文件,證明表演安全才會獲批。


文旅局早前已收過涉及同一演唱會的投訴,主要涉及舞台走位、有人跌倒等。康文署曾連同勞工處檢視,並向主辦單位提出改善意見並於本周二起調整表演安排。


服務業總工會自由工作者分會主席王師樂表示,「意外一宗都嫌多」,而演唱會舞台以斜邊設計,滿足視覺效果,結果是一眾表演者站也站不穩,康文署曾要求主辦單位改善,結果第四場再發生嚴重事故。


大公報社評|加強舞台安全 檢討過時法例



  

音樂組合MIRROR紅館演唱會前晚發生恐怖意外,舞台中央一塊重達數百公斤的巨型電子屏幕突然墜下,導致5人受傷,其中一名舞者重傷。事件震驚全城,紅十字會昨日表示收到160宗求助,包括現場目睹事件及觀看新聞後感到不安者。


特區政府高度重視事件,行政長官李家超責成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和其他相關部門展開全面調查,並檢視同類表演活動的安全要求,以保障表演者、工作人員及公眾的安全。這一事件其實也提醒大家,香港不少法例落後於時代,需要全面檢討完善。



紅館傷人事件看似突然,其實並非沒有徵兆。早在綵排期間已經險象環生,不少舞者對舞台安全表達擔憂。在前三場演唱會中,至少已有兩場發生意外。曾多次在紅館舉辦演唱會的藝人郭富城日前表示,紅館演唱會通常提前三、四日踩台,以確保熟悉台上環境,而在歌手踩台前,亦應該反覆驗證安全才可。


可惜,種種徵兆未能引起足夠警惕,終於在第四場演出期間釀成大禍。有工程師相信,今次事件涉及懸掛電子屏幕的鋼索沒有固定好,相關人員亦沒有做好覆檢工作。舞台藝術從業員工會則認為,主辦單位難辭其咎。


根據現時制度,演出活動主辦方自行聘請舞台製作人員,然後由在現場監察的註冊工程師覆檢認可。這就涉及兩個層面,首先是舞台製作人員是否足夠專業,其次是覆檢是否嚴格。立法會議員馬逢國指出,過去兩年舞台表演活動減少,製作人員嚴重流失,如果製作生疏,舞台安全得不到保障,也可能導致意外發生。他建議設立發牌培訓制度,以保障舞台製作行業安全。


其實,紅館啟用於上世紀八十年代,當年的舞台設計相對簡單,監管也相對寬鬆。踏入資訊時代,為了吸引觀眾,舞台從燈光設計、大屏幕到旋轉平台,各種機關密布,務求新奇驚艷,對舞台設計的要求越來越高,更廣泛應用高科技,需要考慮各種變量,否則差之毫釐,謬以千里,潛伏安全危機。這不僅要求舞台製作者經過專業培訓,取得相關資質,對覆核者的要求就更高。事實上,紅館近年來已多次發生意外,有藝人跌傷,有觀眾跌死,今次事件再次敲響警鐘。李家超要求全面調查,並舉一反三,正是應有之義。


此次紅館意外衍生出更多的思考。香港是法治之區,講究遊戲規則,各方面的監管相當全面,部門做事緊跟程序,循規蹈矩。但問題是,香港不少法例都有些年頭了,當年很先進、很科學、很管用,放在今日的現實之下,恐有落伍之嫌。就拿郊野公園來說,當年香港人口不多,不存在拓土難,人們更擔心郊區亂建房屋破壞生態環境,因此將大片山野保護起來。但現在香港面對缺地發展難題,郊野公園是否一點都不能碰?再如諮詢制度,尊重居民意願是好事,但另一方面,社會多元,言人人殊,達成共識談何容易,諮詢復諮詢的結果,就是建屋周期越拖越長。如果香港繼續跟隨現有制度,不思變革,香港的深層次矛盾就不可能得到破解。


「祖宗不足法」。所有制度都是人為的,且受到時代的局限,時移勢易,有關制度必須與時俱進,而不能畫地為牢,自縛手腳。特區政府要強化舞台安全的監管,也要檢視教育、醫療、房屋、安老等等方面的法例,這是走進新時代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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